2024年度中心货车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2024年度中心货车租赁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采购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中心货车租赁项目

2、项目概况:货车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二、报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报价人报价内容需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相一致,报价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报价。

三、报价须知

1、报价表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填写。

2、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

3、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和风险。对于本合同承包范围所涉及的各种费用,若报价人未在报价中列明的,视为报价人的优惠条件,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防汛抢险及演练训练时间紧、任务急、故需24小时随叫随到,因车辆原因导致抢险、训练演练任务耽误需承担法律责任,因而请报价方仔细审阅己方是否有此服务能力。

四、合同工期

本项目合同工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单项最高限价,报价中某一单项报价高于其最高限价的则报价文件视为报价无效。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报价单。

六、开标时间

2024年4月25日15:00准时开标(报价单位不参加开标,由采购小组组成开标、评标组完成开评标工作,纪律监督室全程监督)。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但不限于)

1、报价单。(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八、比价方法

1、由中心采购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中心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2、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单位,如报价人报价相同,参照报价人的类型业绩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成交人。

3、如果所有报价人的报价均有高于采购人单项限价情况,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而不承担报价人的任何费用,或与报价人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

4、如果合格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应进行第二次采购。

九、评标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成交合同

成交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与采购人单位联系签订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根据用车单位实际考勤计算租赁价款,按月度或季度结算租赁价款,支付时提供合规税务发票采取转帐方式支付价款。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单位及其上级部门对本项目所组织的审计工作。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4月25日15时,地点: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南京市六合区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受电子件。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赛

咨询电话:025-57199655

监督电话:025-57501569

附件:  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