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场食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就训练场食材采购事项,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报价单位参加比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场食材采购;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3、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场承担全省防汛抢险人员培训、训练、演练职能。为保障学员就餐,训练场食堂需采购食材,种类包括蔬菜、水果、肉蛋类、淡水鱼类等,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种类、数量为准。供货时间:当天7:00前,遇特殊情况,接通知后2小时内配送到位。付款方式:按实结算。

4、项目地点: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红光村红山窑水利枢纽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人的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内容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合;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同等项目或类似项目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⑤自2022年3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盖章。

三、报价须知

1、报价要求: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报价文件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此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同等项目或类似项目经历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纳税凭据复印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原件、信用记录,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可邮递(含快递)或当面递交至我单位。

4、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本次询价不接受电子版报价。

6、中标方需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四、询价采购办法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方。报价人报价为让利折扣,最高限价100%。

2、本次询价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中标资格。如果报价单位不足三家,采购方可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与询价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3、本次询价经采购方确定中标方后,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五、项目结算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终按实际采购种类和数量结算。食材价格按照各次送货日的所属周(或上周)平均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本周南京市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周平均价格水平表》https://fgw.nanjing.gov.cn/njsfzhggwyh/?id=xxgkgknr),上述内容中未涉及的品类参照项目所在地周边超市(非特价产品)及周边菜场当期价格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形成甲方食材采购结算价格为准,按本次询价合同确定的折扣进行结算。货物的运杂费、包装费、各项检测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以上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付款,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3、报价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食堂正常运转,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供应商出现因供货时间、质量不符要求等情况经通告未见效果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周通知采购方。

六、投标信息发布

本次询价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网站发布。

七、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5:00时(邮递、快递以到达我单位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东门外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询价文件接收人:张赛

电话:025-57199655

监督电话:025-57501569

附件:2024年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场食材采购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