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口封堵植桩夹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中心)公开询价决口封堵植桩夹具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人参加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决口封堵植桩夹具采购

2.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项目地点: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农商街205号)

项目内容:采购1套基于中心现有挖掘机(CAT 320CL)使用的决口封堵植桩夹具(包含单轴震动夹桩锤头1套,快速连接器1套,备用管道1套)。

项目规格参数要求:

1)适配主机:20t级挖掘机(CAT 320CL)

2)驱动形式:液压驱动

3)作业工艺:夹具夹紧桩体,稳定定位后,振动器贴合桩体施加激振力,振动沉桩。

4)夹持桩径范围:80mm~200mm(适配该区间内圆形、矩形各类桩体)

5)适用桩材:水泥桩、钢板桩、木桩

6)最大夹持重量:≥2t

7)最大旋转角度:≥720°(双向)

8)最大激振力:≥18t

9)液压快换装置:适配原车挖斗、本套打桩夹具+振动器总成,无需

人工拆装销轴。

3.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费用包含运输费及现场安装调试。

4. 施工验收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 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价须知

1. 报价要求: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报价文件组成需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此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5)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声明。

以上材料中(1)(3)(4)(5)按采购人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装订。

2.本次报价需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壹份,电子版报价文件壹份(电子版报价文件应为纸质版原件盖章后彩色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名称:决口封堵植桩夹具采购报价文件,以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一并递交,报价U盘待报价文件电子文本拷贝成功后退回报价人)。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后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文件和U盘共同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

3.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5.中标方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四、采购办法

1.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设备、材料、运费、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 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61000.00元(陆万壹仟元整),并设单项(复价)最高限价(见报价单)。单项报价(复价)不得超过单项(复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 本次采购由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询价为最低价法,在符合发包人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为避免供应商非理性报价、防范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成交)影响项目实施,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差额的原因、具体可落实环节和理由等,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5. 本次报价经采购人确定中标单位后,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项目结算及相关要求

1.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设备、材料、运费、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该费用。

2. 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付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全部款项。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请携带U盘领取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 因本项目挖掘机直装夹具需精准匹配本机安装尺寸,为确保供货适配性,报价人须到场现场踏勘并签到,踏勘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报价有效性以报价人现场签到为准,未完成现场签到的报价无效。

3.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出示以下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七、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5:00(邮递、快递以到达我单位被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接收人:办公室025-57506764

项目咨询电话:防汛抢险队025-57506664

项目监督电话:纪律监督室025-575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