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水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自备水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询价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地点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2、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旨在为面积约120平方米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建设一套独立运行、智能联动的自备水式泡沫自动灭火系统,系统设计须严格遵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5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 3904等),确保在无外部消防水源接入条件下,实现火灾早期精准探测、声光报警、能快速启动及持续喷射泡沫混合液,有效抑制锂电池热失控与复燃,并具备物联网远程监控、手动/机械应急启动等等功能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期限:合同工期自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4月02日,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十五日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近3年内(2023年03月开始,需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价须知

1、 报价要求: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报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单(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填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此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具备履行完成自备水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近3年(202303月之后)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结算证明(提供至少一份);

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证明,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包含当天)的信用记录,并盖章。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

2、 本次报价需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壹份,电子版报价文件壹份(应为纸质版原件盖章后彩色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名称: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自备水式泡沫水喷淋灭火系统项目报价文件,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一并递交,报价U盘待报价文件电子文本拷贝成功后退回报价人)。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后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文件和U盘共同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

3、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5、 中标方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四、采购办法

1、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报价费用包括设计费、技术服务、设备、材料、运费、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项目开发和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询价要求,取消其报价资格。如果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方重新组织采购。

3、 本项目最高限价49200元(肆万玖仟贰佰元整),投标报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 本次采购由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询价为最低价法,在符合发包人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为避免供应商非理性报价、防范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成交)影响项目实施,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差额的原因、具体可落实环节和理由等,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6、 本次报价经发包方确定中标单位后,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价款结算和审计

1、 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付款。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支付。项目验收完成后付清款项。

2、 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委托他人。

六、采购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网站发布。

七、采购文件获取

1、 凡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请至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7日止,上午8:30至11:30,14:00至17:00(工作日)。

2、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出示以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八、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8日15:00时止(邮递、快递以到达我单位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接收人:郑工,025-57506764

项目咨询电话:025-57506764

项目监督电话:025-575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