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食材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公开采购2025年食材配送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食材配送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前1-2个月,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综合考评结果)通知承包人是否续签合同(续约期一年)。

3、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红光村红山窑水利枢纽旁),及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农商街205号)两处单位共同承担全省防汛抢险人员培训、训练、演练职能。为保障两处地点培训演练学员及单位职工日常用餐,两处地点的职工食堂需采购食材配送,种类包括蔬菜、水果、肉蛋类、淡水鱼类、副食品等,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种类、数量为准。供货时间:当天7:00前,遇特殊情况,接通知后2小时内配送到位。付款方式:按实结算。(食材配送须满足两处地点就餐需求)

4、项目地点: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红光村红山窑水利枢纽旁),及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农商街205号)两处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内容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合;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2025年内任意一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近三年内同等项目或类似项目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2025年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⑤自2022年3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包含当天)的信用记录。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

三、报价须知

1、报价要求:本次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

报价文件组成需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此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同等项目或类似项目经历证明材料自2022年3月1日以来的合同复印件)

(4)提供2024年-2025年内财务状况报告,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纳税凭据复印件、

(7)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原件、

(9)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包含当天)的信用记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本次报价需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壹份,电子版报价文件壹份(应为纸质版原件盖章后彩色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食材配送项目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名称,U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一并递交,报价U盘待报价文件电子文本拷贝成功后退回报价人 )。当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后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报价文件和U盘共同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

3、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未在封口处盖骑缝章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可邮递(含快递)或当面递交至我单位。

4、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6、中标方需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四、询价采购办法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方。报价人报价为让利折扣,最高限价100%。

2、本次询价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中标资格。如果报价单位不足三家,采购方可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参与询价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3、本次询价经采购方确定中标方后,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五、项目结算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终按实际采购种类和数量结算。食材价格按照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本周南京市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周平均价格水平表》https://fgw.nanjing.gov.cn/njsfzhggwyh/?id=xxgkgknr公布的送货日所属周(或上周)平均价为基准;上述内容中未涉及的品类参照项目所在地周边超市(非特价产品)或周边菜场当期价格为基准,形成甲方食材采购结算价格基准,按本次询价合同确定的折扣进行结算。货物的运杂费、包装费、各项检测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以上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付款,按照实际采购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3、报价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供应合同。

(1)蔬菜类必须保证外观色泽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烂、不抽苔、不糠心,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明显喷水痕迹、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肉类食品必须符合GB/T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2707-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国标,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畜禽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表皮处理清洁、切片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禽蛋类须保证15日内产品,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其他禽蛋半成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其他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

(4)调味品(要求只供应非散装的包装产品)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5)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6)冷冻食品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膨胀、无破碎、无变味。

(7)豆制品必须保证新鲜,其中干豆腐、大豆腐、豆泡产品需保证当日生产。豆制品需干净、无灰尘、无异味;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鲜豆腐需饱满、结实、颜色正常。

(8)奶制品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无脂肪凝结现象,牛奶成乳白色,均匀无分层,包装完好无损,生产日期不得早于送货日期三天。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以上仅是对部分食材类别提出相关质量要求,但并不意味其他类别均无相关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食材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如遇相关政策调整的,必须按最新政策执行;如相关行业标准、协会标准或企业标准、投标承诺等高于国家规范标准的,则按其中最高标准执行。

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食堂正常运转,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供应商出现因供货时间、质量不符要求等情况经通告未见效果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购方,不得影响采购方工作运转,否则,须承担采购方因保障工作正常运行采取相关措施而产生的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1、凡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请携带U盘至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工作日领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出示以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3、本次询价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网站发布。

七、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5:00时(邮递、快递以到达我单位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接收人:办公室025-57506764

项目咨询电话:025-57506690、025-57199655

项目监督电话:025-575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