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场训练演练人员防护装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就训练场训练演练人员防护装备采购以询价的方式进行确定供应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训练场训练演练人员防护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报价单。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4、合同期限:2024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

二、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采购内容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合,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本次报价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供货资格。

三、报价须知

1、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报价文件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此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报价表、指定货物样品1套。

2、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并装订好,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及样品可邮递(含快递)或当面递交至我单位。样品需包装完整整洁,并标明报价人名称。

3、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详细查看报价单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报价单相关要求自行进行报价。报价人的任一项报价若高于采购方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本次询价不接受电子版报价。

5、中标方需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6、中标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7、如果中标人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中标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中标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中标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采购办法

1、本次询价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合理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方。最低价为所有采购项单价合计。

2、如果合格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应进行第二次采购。

3、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报价单,投标各单项报价不得高于单项限价,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项目结算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实际采购量结算。报价应包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措施、运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六、采购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网站发布。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5时(邮递、快递以到达我单位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东门外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接收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7199655,邮编:211500

项目咨询电话:025-57506690 

中心监督电话:025-57501569

附件:训练场训练演练人员防护装备采购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