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人参加采购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 项目地点: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2.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对中心其他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其他生活垃圾每周清运两次,每桶240升,厨余垃圾每日清运一次。中标单位应在协议期内按协议价提供协议包含的垃圾清运服务,相关服务应及时、到位。

3.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限: 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期结束前1个月内,通过采购方考核,可续签1年。

二、报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采购内容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合,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报价人应提供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2.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供货资格。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包含当天)的信用记录,并盖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报价人需在报价截止前,对现场踏勘,请有意的报价人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至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参加资格预审并现场领取报价单,报价人需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采购方进行初审,通过审核后,还需对项目涉及设备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踏勘签到。本次报价只接受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未在踏勘签到上签字的单位视为不具备报价资格。

三、报价须知

1. 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采购内容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合,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报价文件需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此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包含当天)的信用记录,并盖章;

(5)近6个月内(自2024年6月9日之后)的依法纳税凭据复印件;

(6)报价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

3. 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并进行装订,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可邮递(含快递)或当面递交至我单位。

4. 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若高于采购方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供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电子版报价。

6. 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四、采购评标办法

1. 本次采购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合理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方。

2.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要求,取消其报价资格。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方重新组织采购。

3. 本项目设单项最高限价,报价中某一单项报价高于其最高限价的则报价文件视为报价无效。单项最高限价详见报价单。

4. 本次采购经采购方确定中标方后,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五、项目结算及相关要求

1.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设备、材料、运费、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该费用。

2、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支付。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支付时提供合规税务发票采取转帐方式支付价款。

六、采购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网站发布。

七、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请至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现场踏勘。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止,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出示以下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八、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5:00(邮递、快递以到达我单位被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办公室。电话:025-57506764。

项目咨询电话:025-57506664

项目监督电话:025-575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