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测流系统延保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7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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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公开询价无人机测流系统延保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询价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项目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东门外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无人机测流系统 | 华测CF01 | 台 | 1 |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方式:总承包。
4、合同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二、报价须知
1、采购内容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合,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报价要求: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报价文件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此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
3、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可邮递(含快递)或当面递交至我单位。
4、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若高于采购方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本次询价不接受电子版报价。
6、中标方需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
三、询价采购办法
1、本次询价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方。
2、本次询价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中标资格。如果报价单位不足三家,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采购。
3、本项目最高限价35000.00元(叁万伍仟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本次询价经采购方确定中标方后,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五、项目结算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设备、材料、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项目工程款,报价人应提供发票。
六、投标信息发布
本次询价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网站发布。
七、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下午15:00时(邮递、快递以到达我单位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东门外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询价文件接收人:张颐寒
电话:025-57199660
监督电话:025-57501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