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及镜头维修延保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公开询价无人机及镜头维修延保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询价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 项目名称:无人机及镜头维修延保项目

2. 项目概况:

因常用无人机及配套镜头质保期到期,拟对相关无人机、镜头采购维修延保服务。

3.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承包方应对相关无人机及镜头在一年延保期内提供一体化服务支持,包含无人机硬件维修技术服务支持,保养维护服务,备用机支持等,并承担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坏而产生的必要维保费用。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延保期限

1

M210-V2无人机

1

1年

2

M600PRO无人机

1

1年

3

MATRICE300RTK无人机

3

1年

4

禅思H20T镜头

2

1年

5

禅思P1镜头

2

1年

6

禅思L1镜头

2

1年

4.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5. 生效期限:2023.12.25-2024.12.25。

二、供应商资格

1. 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且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2. 本次询价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质条件不合符询价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供货资格。

三、报价须知

1. 报价要求: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请各位报价人谨慎报价。报价文件需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本次报价的法人书面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

2. 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待开标当日现场拆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条款、格式进行申报,未按要求或缺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可邮递(含快递)或当面递交至我单位。

3. 报价人应对项目进行详细了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若高于采购方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供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表,否则视为废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询价,本次询价不接受电子版报价。

5. 中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及上级主管部份的审计。

四、询价采购办法

1. 本次询价在确认报价人资格、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合理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方。

2.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发现报价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询价要求,取消其报价资格。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方重新组织采购。

3. 本项目最高限价 80000.00  元(捌万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 本次询价经采购方确定中标方后,须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五、项目结算及相关要求

1.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报价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设备、材料、运费、利润、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报价书有关费用和风险(含税金和措施费),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该费用。

2. 本项目结算方式为转账付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全部款项。

六、询价信息发布

本次询价在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网站发布,具体事项请咨询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

七、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00(邮递、快递以达到我单位签收为准),逾期不接受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区205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炜杰

电话:025-57506664

监督电话:025-57501569

无人机及镜头维修延保项目询价单.docx